关于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
为确保CCC认证实施顺利,工作衔接平稳有序,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自2019年10月1日起,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家用电冰箱(具体产品范围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详见附件)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各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认证委。
以上产品3C认证问题详情请联系华检实验室张小姐13602526893,微信同号,QQ3003953940
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上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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